| 急難救助,指協助遭遇天災,或家中突發變故的民眾,讓他們能安然度過難關。
一般急難救助方式為:由各地民眾就近報知當地慈濟委員,經委員親自瞭解後,向花蓮本會或各地分會專職社工員提出申請,或由當事人以電話向本會及各分會社工員提出申請;當社工員接案後,會立即通告委員組成的濟貧訪視小組進行個案訪視,再決定是否給予幫助、如何幫助。
發生緊急災害時,則由慈濟人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救助。
證嚴上人一向期勉慈濟人抱持「跑在前頭,做到最後」的精神。所謂「跑在前頭」,就是急難事件一旦發生,慈濟委員馬上發揮立即動員的力量,趕赴現場,給予受災民眾及時的幫助、關懷和慰問。「做到最後」,是指災後還要對受災戶做後續的追蹤關懷,確定案主能夠完全自立,真正度過難關,才能結束工作。
急難救助,是慈濟人發揮佛教「聞聲救苦」精神的具體表現。 |